供應鏈金融融資模式 |
供應鏈金融,是指圍繞核心企業,以核心企業信用為依托,以真實交易為背景,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的金融服務。 在傳統供應鏈金融業務模式下,業務主體包括供應商(上游企業)、經銷商(下游企業)、核心企業、銀行、倉儲機構以及物流公司等,業務模式主要包括三種,分別為應收賬款融資模式、保兌倉融資模式以及融通倉融資模式。 (一)應收賬款融資模式 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是指基于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對核心企業享有的應收賬款,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上游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 1、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與核心企業之間簽訂《采購協議》,約定由上游企業向核心企業提供貨物,核心企業在收到貨物后在一定時間(賬期)內付款。因此形成一筆上游企業對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 2、上游企業作為融資方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融資,并將其對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轉讓或者質押給金融機構,作為其還款保障、擔保。 3、核心企業將應收賬款相關的單據等證明材料交付金融機構,并作出還款/回購承諾。 4、銀行等金融機構基于其對上游企業和核心企業之間交易背景真實性的判斷向上游企業發放融資款。 (二)保兌倉融資模式 保兌倉融資即預付款融資模式,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產業鏈中的下游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 1、核心企業與下游企業簽訂《購銷協議》,約定由核心企業向下游企業出售貨物,并約定由下游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用于預先支付貨款。 2、下游企業根據其與核心企業簽訂的《購銷協議》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3、金融機構經過審核同意下游企業的貸款申請后,向核心企業開具貨款對應金額的承兌匯票。 4、金融機構與倉儲機構簽訂《倉儲監管協議》,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指定的倉儲機構發貨,并將倉單等單據交給金融機構。 5、下游企業向金融機構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后,向金融機構申請提取相應價值的貨物,金融機構收到保證金后向下游企業簽發提貨單,指示倉儲機構釋放相應貨物給下游企業,下游企業向倉儲機構提貨。該流程不斷循環,直至下游企業繳納完畢相當于承兌匯票金額的保證金并提取完畢全部貨物為止。 6、核心企業對于貨物質量向金融機構作出保證,并承諾在下游企業不按約定支付保證金提取貨物時,按金融機構要求對貨物進行回購。 (三)融通倉融資模式 融通倉融資模式也稱為動產質押融資模式,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接受中小企業提供的動產作為質押物,結合核心企業的擔保以及物流公司的監管,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 1、中小企業以其自有貨物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動產質押貸款。 2、金融機構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對中小企業提供的動產價值進行評估,物流公司向金融機構出具評估報告。金融機構根據物流公司的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3、中小企業將動產移交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收到貨物后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4、核心企業為中小企業的還款義務向金融機構提供擔保,承諾在中小企業不按時歸還貸款時,承擔擔保責任或者對動產進行回購。 |